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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冠股份因中标金额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,近1年无研报覆盖

证券之星消息,7月24日金冠股份发布的《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》显示: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项目中标金额披露不准确,更正前后差异金额为9,528.66万元,占更正前金额的37.76%,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邬劲松、副董事长张艳利、总经理马丹阳、董事会秘书吴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公司需在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。

近1年,金冠股份无研报覆盖。

金冠股份2026年一季报显示,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1.43亿元,同比下降46.86%;归母净利润-3056.27万元,同比下降449.78%;扣非净利润-3507.67万元,同比下降128.55%;

金冠股份(300510)主营业务:智能电网设备业务、新能源充换电业务和储能业务。

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,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。